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关于张敬同志交通银行丹东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丹金复〔2025〕3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张敬同志拟任交通银行丹东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交银辽〔2024〕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敬同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