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行不超过2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秀梅)7月19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并要求本公司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
新华保险表示,公司拟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以提高偿付能力。
新华保险还表示,本次发行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批准。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