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前10月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529.23亿元,同比增长2.64%
11月13日,新华保险发布保费收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529.23亿元,同比增长2.64%。
(上交所)
11月13日,新华保险发布保费收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529.23亿元,同比增长2.64%。
(上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