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与工商银行签署不超过1.8亿元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0月23日,利群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8亿元,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青岛市第一笔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正式落地。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的长效机制,能够有效激发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回购增持热情,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提振投资者信心。青岛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政策落地落实。利群股份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落地,为青岛上市公司利用新政策、新工具进行了有益探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青岛市委金融办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各交易所、青岛证监局、银行机构、上市公司等各方的沟通合作交流,抢抓政策机遇,推动政策落地,形成示范效应,加大对青岛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需求的摸排力度,建立需求清单,搭建银行机构与上市公司需求对接平台,积极推动青岛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稳定公司股价,提升投资价值,推动青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