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03:02  绿城水务(601368)公司分析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3-03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31)。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何焕珍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3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3-03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分所于2012年5月23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503)。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45层4505、4506、4507、4508、4509室,目前拥有89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0人,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2年末,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益浩,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没有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刘毅,2006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2连续四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2019-2022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019-2022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且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