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存在五大违规情形 连收8张罚单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4月26日,河南证监局挂出8张罚单,剑指中原证券存在五大违规情形,七位相关负责人也领罚。
具体来看,河南证监局罗列了中原证券存在的五大违规情形:
一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母子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大投资项目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对境外子公司、另类子公司合规风险管控不到位,未有效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二是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风险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作为承销商,通过股票质押业务向参与认购债券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三是在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前实质开展债券销售业务,收取发行人票面利息补差费用,为他人规避监管提供便利。未严格落实金融资产重分类内控要求。
四是从业人员兼职管理不到位,员工投资行为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员工代客理财行为管控机制不完善。
五是廉洁从业事前管控不到位,个别岗位人员发生廉洁从业风险事件。
河南证监局表示,决定对中原证券实施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中原证券多位时任分管领导也被追罚。包括时任分管股票质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朱建民、时任股票质押项目申报分支机构负责人赵振旭、债券销售业务相关负责人赵雅静、公司另类子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军勇、境外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小强、境外子公司时任投资部门负责人张笑齐、境外子公司参与决策人员王伟明被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