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他人推介非公司代销私募 兴业证券一分公司员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叶炜在兴业证券深圳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推介非兴业证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组织他人合资购买该基金、知晓客户证券账户非本人操作未有效处理、泄露客户账户持仓及收益等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叶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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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叶炜在兴业证券深圳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推介非兴业证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组织他人合资购买该基金、知晓客户证券账户非本人操作未有效处理、泄露客户账户持仓及收益等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叶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