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让利投资者 基金行业将聚焦投资者回报
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彦琳)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兴业证券表示,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一阶段成效显著,《规定》将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持有成本,提升投资者持有收益。2023年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统一执行“管理费率不超过1.2%、托管费率不超过0.2%”的上限标准。同时,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公告,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第一阶段改革举措落地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约140亿元。
《规定》明确,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降工作将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以2023年静态数据测算,2024、2025年将分别为投资者节省32亿元、64亿元成本。前两阶段费率改革举措每年累计可为投资者节约成本约200亿元。按照“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路径,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基金销售环节,进一步规范认/申购费率等销售环节费用,推动基金后台运营服务外包试点转常规,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公司运营成本。相关改革措施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推出。
兴业证券认为,公募基金和证券服务机构应顺应监管导向积极落实功能性定位。《规定》明确公募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本源,有利于推动公募基金行业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更加关注投资者服务和回报,聚焦投研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
对于证券公司,《规定》将推动证券公司切实加强证券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建设,专注提升研究深度和服务质量,以更好的专业服务获取客户的信赖。未来,证券公司对于研究业务定位将从对外服务演变至内外兼修,在继续深耕好产业和公司研究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拓展市场(例如海外市场)和品类(例如REITs)的方式丰富研究的广度,另一方面深化与投行、财富等部门的协同,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同时,《规定》也有利于推动中小证券公司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小而精”的券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