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更名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赣银保监复〔2023〕96号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更名的请示》(工银赣报〔2023〕9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降格后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赣江新区支行。更名后营业地址不变,经营范围变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更名的全部手续并向我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