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赵莱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遵金复〔2023〕5号
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行《关于对赵莱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黔报〔2023〕5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赵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任职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注销行政许可。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