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江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银泉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丽金复〔2023〕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
你行《关于工商银行丽江银泉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云丽请〔2023〕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银泉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龙支行”。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及其他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我分局更换金融许可证,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情况。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江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