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葛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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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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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结合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及其他债权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认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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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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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共96,334户,其中A股股东96,236户,H股登记股东98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沪股通投资者持有的公司A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10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已获证监会受理的项目平移至交易所注册制审核。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受理申请通知。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收购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上海融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基金”)75.5%股权。近日,中国证监会于网站披露了《关于核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8号),核准公司成为中融基金主要股东,核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融基金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依法受让中融基金56,62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75.5%)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005、006、007、010、023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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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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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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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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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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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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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磊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5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国联金融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独立董事高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葛小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科技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三)《关于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为深化公司财富管理转型,优化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财富管理业务组织架构,即在原有财富管理总部、机构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三个部门的基础上,设立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辖分支机构和7个一级部门,分别为财富客户部、机构客户部、私募客户部、互联网金融部、资产配置部、交易服务部、数智财富运营部。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6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号)。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经研究形成回复,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3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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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6号、2023-017号)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11.01时,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11.02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相关企业、关联自然人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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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2点30分至13点00分。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层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邮箱:glsc-ir@glsc.com.cn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或加盖人名章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托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