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子公司中新绿能拟出资1.3亿元设立新能源公司
观点网讯:10月31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中新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中新绿能)拟与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港能投)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称“合资公司”,暂未设立,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亿元,中新绿能出资1.3亿元,占股65%,港能投出资0.7亿元,占股35%。
港能投与持有中新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据了解,标的公司拟开展开发、投资、建设、收购、持有并运营新能源(包含光伏发电系统等)项目。
管理架构方面,董事会拟由7人组成,由中新绿能推荐4人、港能投推荐3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中新绿能推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人,由中新绿能和港能投各委派1人。设总经理1名,由股东双方轮流提名,每届任期三年,首届由港能投提名,港能投可放弃提名权利;副总经理2名、由中新绿能和港能投各推荐1名;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1名、由中新绿能提名;财务主管1名、由港能投提名。
公告表示,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竞争风险,经营业绩是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