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拟1.53亿元收购9家公司光伏资产 将获装机容量33.53MW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陈红
4月8日晚间,中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能港华(苏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港华”)拟以现金收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间接控股的9家子公司持有的9家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获得中华煤气33.53MW光伏发电项目。本次收购价格1.53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祁海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持有光伏电站,可以增强公司ESG方面的社会责任以及绿色电力的使用,对于践行‘双碳’战略目标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长期来看,随着光伏发电项目的稳定运营,将为公司带来可持续的现金流回报。在战略层面,有助于中新集团实现能源结构的多元化,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从而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据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包括丹阳港能、宿迁鑫洲、南通锦翀、南京港能等9家公司,这些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合计装机容量为33.53MW,评估价值为1.65亿元,增值率为19.46%。
财务方面来看,9家公司均实现盈利。例如,2023年1月份至11月份,丹阳港能、宿迁鑫洲、南通锦翀、南京港能实现营收分别为25.74万元、253.05万元、7.23万元、82.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3万元、163.1万元、5.09万元、55.79万元。
中新集团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分布式光伏资产规模和装机容量,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影响力。
谈及光伏发电业务,祁海珅认为,其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好。主要由于它具备两个属性,一是新能源的属性;另外一个就是金融属性,光伏发电业务可以带来电费收益,其金融属性投资回报率较好,并且会一直进行下去。
从发展现状来看,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降低,使得其商业化应用的门槛越来越低。同时,随着电池存储技术的提升和智能电网的建设,光伏发电的并网和消纳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展望未来,朱克力表示:“光伏发电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发电将在全球能源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电力、交通、建筑等领域,光伏发电将与储能、智能电网等技术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全球能源革命进程。”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各标的公司将成为中新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各标的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完全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其表示,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中新集团在公告中还提到了市场竞争风险,并表示将通过加强运维管理和与用电方企业沟通等措施来应对,以期达到预期收益。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量新增216.3GW,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20GW,分布式光伏新增96.3GW,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新高。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未来光伏发电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在分布式光伏、光伏与其他产业融合应用等方面将迎来新的增长点。此外,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市场份额也有望进一步扩大。”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