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慎确认收入致多期财报披露不准确,大智慧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0月31日晚间,金融科技公司大智慧(601519.SH)披露公告称,因未审慎确认收入致多期财报披露不准确,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陈志分别于近日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受此消息影响,11月1日,大智慧开盘一路走跌,截至午间收盘跌0.9%,报7.68元/股。
上海证监局指出,经查,大智慧在2022年期间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审慎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披露不准确。2023年4月12日,大智慧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
此外,上海证监局指出,陈志自2017年3月至今任大智慧财务总监,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大智慧及财务总监陈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大智慧是一家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前身为上海大智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28日,大智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822.4万元整。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今年8月,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8月修订)》,全面改革细化评级标准规则。
上交所特别指出,应努力从源头防假打假。此次发布的《评价指引》更加强调营造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氛围。充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一票否决”负面清单,体现从严惩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鲜明导向。
“加大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的评价权重,新增重大负面事项减分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决策、构成业务运行安全隐患等情形的,将在评价中予以大幅减分并下调评价结果。“上交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