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卢阳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郴银保监复〔2023〕22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你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关于汝城卢阳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长行郴〔2023〕1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卢阳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机构终止营业后,你分行应及时清除网点原标识并做好宣传和公告工作,同时,妥善做好网点撤并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请你分行自文到之日起10天内向我分局上缴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30日内完成公告,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一个月内报告我分局。
郴州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