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北辰 F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重庆北辰两江置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重庆两江100%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地产”)全资持股的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拟于近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重庆北辰悦来壹号项目三、五期开发建设,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期限5年。
重庆两江拟于近日与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重庆两江持有的项目土地、住宅、商业等为《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拟于近日与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两江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重庆两江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间为《综合授信协议》项下重庆两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保证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U7K5676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07日
法定代表人:谢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国博二路13号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服务(贰级);楼盘销售;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五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重庆两江100%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总资产357,530.15万元,总负债338,225.97万元,净资产19,304.18万元,营业收入58,904.10万元,净利润-26,484.78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浙商银行重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为重庆两江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重庆两江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重庆两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28.0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6%。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28.0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北辰 F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北辰集团计划自2024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2,778,0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605,8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北辰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1,161,000,031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4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辰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自2024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34)、《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2,778,0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605,8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7月10日(即首次实施增持计划之日)至2025年4月8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4,469,7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2,159,783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63.31%。
截至本公告日,北辰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1,175,469,731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1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91%。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北辰集团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北辰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