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595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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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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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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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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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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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95证券简称:上海电影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英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证券简称:上海电影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王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证券简称:上海电影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自有资金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5、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证券简称:上海电影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409,655.6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1,225,303.92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48,2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027,2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06%。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有的合理回报及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