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595,668.08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7,605,777.56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3,673,449.85元(含税)。当年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79,203,063.27元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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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针对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行业格局和趋势进行了详细论述,内容详见本章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公司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矿业装备、水泥装备制造商与服务商,我国最大的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之一、国内特种机器人行业第一梯队企业。公司以“核心制造+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坚守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定位,不断强化“国之重器”地位和“硬科技”实力,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矿山及重型装备、工程成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大型设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及关键基础件的开发、研制及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可为全球客户提供矿山、建材、煤炭、冶金、石化、有色、电力(核电、风电、水电、光伏)、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的大型化、重型化装备,包括物料试验、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成套、备品备件、运维服务等业务;拥有大型矿用磨机、破碎机、高压辊磨机、立式搅拌磨、提升机、回转窑、大型重型铸锻件以及海上风电单桩、塔筒、导管架、液压打桩锤、嵌岩桩钻机、汽轮机、发电机、高安全/超高压、超高倍率/宽温域储变电电源系统、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特种机器人、智慧煤炭平台和智慧矿山平台等标志性产品。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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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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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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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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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内容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下半年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7,850.95万元,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1.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08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率0.5%计提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根据不同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共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7,724.39万元。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5个组合,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3.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共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0.57万元。
4.期末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59万元。
5.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46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下半年,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850.9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7,850.95万元。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285.63万元的基础上,合计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7,136.59万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足,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一)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情况
核销应收账款669.8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诉讼结果或被执行人无剩余可执行财产等原因,预计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下半年予以核销的669.80万元应收账款,对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影响。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予以核销的341.01万元应收账款和1.11万元其他应收款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累计予以核销1,010.81万元应收账款及1.11万元其他应收款,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均不构成影响。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1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汉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年度报告》《中信重工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武汉琦先生2023年度的薪酬,武汉琦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兼总经理张志勇先生2023年度的薪酬,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林钢先生2023年度的津贴,林钢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李贻斌先生2023年度的津贴,李贻斌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韩清凯先生2023年度的津贴,韩清凯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7亿元,同比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163.5%。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3,595,668.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7,605,777.56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760,577.76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3,673,449.85(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陈辉胜、于致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辉胜、于致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批复。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或中止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二、四、五、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十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595,668.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7,605,777.56元。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760,577.76元,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3,673,449.85(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八、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变平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支付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共计150万元(其中母公司费用105.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为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3,595,668.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7,605,777.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673,449.85(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1:原“中信机电制造公司”于2023年6月更名为“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说明2: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司产品的特点,无法准确预估合同金额;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跨年度;三是部分总包项目签署前的谈判技术沟通等准备工作周期较长。
说明3: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供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公司共同使用。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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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供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公司共同使用。
说明2:公司2024年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为100,000万元,包括在非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及在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在关联方购买的委托理财中,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含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及2024年到期续作的额度,且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说明3:公司2024年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具体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的授权及有效期
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的委托理财、存款、综合授信(含贷款、票据、保函等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CITICPacificMiningManagementPty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主要负责管理建设和运营中澳铁矿项目,该项目包括采矿、选矿、及港口运营。
2.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晨,住所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A807/808/809房间,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专用设备及其备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4,714.34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钱刚,住所地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740,477.45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公,住所地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硫酸的批发、零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硫酸、煤焦油、氧、氮、氩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有效期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贸易经纪;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学群,住所地为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建设中路24号1幢。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62,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俊国,住所地为侯马开发区浍滨街纺织东巷85号,经营范围为特种车辆、汽车、汽车底盘、挂车、汽车总成、柴油机、汽油机、电动车、铁路货车、飞机零部件、电机、电器、仪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专用设备、铸锻件、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素制品、建筑材料的制造、加工和自销;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丙级);租赁;与主营项目有关的科研、设计、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洛阳储变电系统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注册资本为9,294.498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栋梁,住所地为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3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76,161.759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传海,住所地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用设备修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耐火材料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6,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慧;住所地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经营范围为物资销售、房屋租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屋销售。
10.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97,134.27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志华,注册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85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铝合金轮毂制造、模具制造、铸造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金属表面处理、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发及推广应用、铝轮毂性能检验及检测、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服务、计算机修理及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服务;化工产品及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并提供相关服务;汽车、铁路机车车辆、航空设备零部件制造及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中信渤海铝业(滁州)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镇江路197号,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2.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15,52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建刚,注册地为江苏省无锡市解放南路758号,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洛阳中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亮,注册地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8,4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19层(西塔)。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中信云网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凡,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7层1701室,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陕西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法定代表人任冬梅,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26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7.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娜,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9层901室,主要经营范围为资产受托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资产界定与重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及顾问;投资管理及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127,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芦苇,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合英,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为20,531,147.635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奚国华,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9日
至2024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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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上述办理参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电话:0379-64088999传真:0379-64088108。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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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608公司简称:中信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