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一八四团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阿银保监复〔2023〕1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一八四团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泰发〔2023〕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一八四团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一八四团屯南社区轩辕路501-3号。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保险许可证》换发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新《保险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发布公告,并将公告材料及时报送我分局。
阿勒泰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