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盘银保监复〔2023〕20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盘锦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辽发〔2023〕13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盘锦市双台子区群英路402-12、402-13。
二、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