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中国人寿财险嘉峪关市中心支公司王兴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嘉银保监行许〔2023〕25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王兴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甘发〔2023〕105号)收悉。经审查,王兴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