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县支公司费城街道办事处民主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批复
转自:山东监管局
临银保监复〔2023〕7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县支公司费城街道办事处民主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临发〔2023〕65号)收悉。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县支公司费城街道办事处民主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由“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南外环路与光明路交汇处西南角银城花园1号楼沿街”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刘庄村S229省道与义刘路交汇处东100米路北”。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