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保监局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公司常信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宁银保监复〔2023〕7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公司常信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宁发〔2023〕8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公司常信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后续业务处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告该机构撤销事宜。
四、自批复之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宁夏银保监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