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定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黔南金复〔2023〕1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关于贵定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南发〔2023〕8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定支公司城关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号金都广场商住楼G栋2层商场”变更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宝山街道桃花路4号4楼402室”。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旧证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