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韩北社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保金复〔2023〕36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保定分公司韩北社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23〕50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韩北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韩庄乡杨村南”变更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大西良村”。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