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鞍山监管分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鞍金复〔2023〕1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海城市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辽发〔2023〕352号)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北关街红星委23幢1号。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鞍山监管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