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利明光总裁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0日晚间,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委任利明光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利明光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利明光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
(编辑 何帆)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0日晚间,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委任利明光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利明光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利明光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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