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凌海市支公司谢屯乡营销服务部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遗失、伪造《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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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锦金监罚决字〔2023〕3号,中国人寿保险凌海市支公司谢屯乡营销服务部(简称:中国人寿),其遗失、伪造《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凌海市支公司谢屯乡营销服务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