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虹桥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温金复〔2024〕1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虹桥营业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浙发〔2024〕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虹桥营业部的营业场所由“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818号(塔桥村综合办公楼)6-7楼”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城南大道1031-1081号1号楼9楼”。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