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林朝晖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关于核准林朝晖副总裁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24〕2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朝晖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