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塔金监复〔2024〕2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塔发〔2024〕3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规划一路平安汽车城1号楼一层101室、二层201室、202室、203室、212室、213室”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14号二楼”。
二、你公司应及时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三、请执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