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周海燕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定金监行许〔2024〕3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核准周海燕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甘报〔2024〕8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周海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核准资格之日起2个月内实际到任履职,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监管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