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建亚被公诉!曾在中国人寿任职12年
正义网记者6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梅建亚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江西省上饶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梅建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梅建亚利用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中心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在中国人寿任职12年
公开资料显示,梅建亚出生于1965年8月,江西乐平人,中共党员。
2011年起,梅建亚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起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7月起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起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免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16日通报,梅建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西省上饶市监委监察调查。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王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