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宁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庆金监行许〔2024〕6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正宁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甘发〔2024〕7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宁县支公司由现址“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轩辕大道(原正宁县政务大厅)”变更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城宫河路东侧、南环路南侧新都汇广场1幢商铺1-2层102-2室”。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分局领取新许可证,按规定做好公告事宜,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