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公司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宜金监复〔2024〕1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险珙县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报告》(国寿财险宜发〔2024〕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的营业地址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金河大道421号1幢(0-2-1)。
三、该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六、请按《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