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勐海县支公司打洛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西金复〔2024〕1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勐海县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勐海县支公司打洛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海发〔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勐海县支公司打洛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邮政支局变更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新华书店。
二、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