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持股1.86%股东中国人寿拟3个月内清仓减持
8月20日,杭州银行(600923.SH)发布公告称,该银行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601628.SH)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09223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86%。
其中,中国人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9302800股(即不超过 杭州银行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10092230股。
中国人寿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票共110092230股,其中IPO前取得56169505股,在杭州银行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分配方案中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53922725股。
杭州银行招股书显示,2009年,杭州银行第七次增资扩股,中国人寿以现金出资6.5亿元,认购5000万股杭州银行股份。2014年,中国人寿以11.6元/股的价格从亚洲开发银行手中受让7920万股杭州银行股份,以11元/股的价格从杭州新闻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手中受让600万股杭州银行股份。当年,杭州银行还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人寿持有杭州银行股份14520万股,持股比例6.16%。当年10月,杭州银行上市后,中国人寿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为5.5474%。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在杭州银行于2016年10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中国人寿自亚洲开发银行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其自杭州新闻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
2、杭州银行上市后,中国人寿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杭州银行的股票。中国人寿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杭州银行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中国人寿减持杭州银行股份所得收益归杭州银行所有。
截至8月20日收盘,杭州银行报13.53元,跌0.15%。2024年以来,杭州银行股价涨幅为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