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聘任刘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国人寿10月11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任刘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此外,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指定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刘晖自2024年7月10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刘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由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代行董事长职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刘晖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