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环北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黔西南金复〔2024〕5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环北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金发〔2024〕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环北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环北路186号”变更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博腾渝万安置区(邓生琴自建房第二层)”。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公司环北路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营业场所变更法定手续。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