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支公司被罚2万元
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销售宣传信息管理不到位、代理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对该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定香警告并罚款0.15万元,对王津晶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销售宣传信息管理不到位、代理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对该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定香警告并罚款0.15万元,对王津晶警告并罚款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