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等,齐鲁银行被罚297.5万元
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披露的罚单显示,齐鲁银行因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数据等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罚款297.5万元。
两位相关责任人同步领罚。时任齐鲁银行副行长葛萍因对齐鲁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时任齐鲁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李振军因对齐鲁银行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澎湃新闻记者 王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