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张骅月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山东监管局
鲁金复〔2023〕122号
齐鲁银行:
你行《齐鲁银行关于核准张骅月齐鲁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鲁银发〔2023〕371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骅月齐鲁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骅月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