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被彭埠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2月9日,彭埠街道办事处接到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案件移送函》(杭建市罚移送字【2022】第45号),反映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吴山前村站-文一西路站(不含)】七堡第二控制中心项目存在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经查,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九和路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吴山前村站-文一西路站(不含)】七堡第二控制中心项目进行工程建设,两幢建筑物主体均已完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彭埠街道办事处已立案查处。经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彭埠街道办事处给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在6月13日因存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违法行为,被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8.6万元。
6月9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还曾因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被郑州市水利局行政处罚2万元。
此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在5月份还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