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三万元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7月9日,“信用能源”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三万元人民币。南方监能罚字〔2024〕36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被南方能源监管局处以罚款3万元处罚。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842.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洪梅,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设计甲级、电站调试甲级,锅炉安装改造1级、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安装维修A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等30余项资质,持有ASME组织A、PP、U证及NBR资格证,是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誉为全国的“电建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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