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默认佣金率及最低收费标准,中银证券营业部收罚单,该类罚单行业罕见
财联社12月1日讯(记者 林坚)证监会官网最新披露的一则罚单,对券商分支机构管理再敲警钟。与今年以来多数罚单事项不同,这份对中银证券营业部采取的监管措施的缘由,涉及了混岗经营、营业场所不一致、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辽宁证监局11月20日下发了对中银证券丹东三经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指出营业部四个违规事由,且这些事项在今年证监会以及各地证监局发出的罚单内并不常见,足见营业部问题较为严重。
一是营业部实际营业场所与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的营业场所不符;
二是未公示默认佣金率及最低收费标准;
三是未对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岗进行分离;
四是未对套印公章的重要空白合同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登记、作废控制。
针对上述罚单内容,按照相关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需要向当地的证券监管机构或者期货监管机构申请经营许可,并且许可证上会明确标注营业场所等信息。如果营业部的实际营业场所与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的营业场所不符,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另有券商人士分析称,如果营业部未公示默认佣金率及最低收费标准,这可能涉嫌违反公平交易的原则。“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佣金率和最低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投资成本。如果营业部未公示这些信息,就可能导致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
另外,营业部在运营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合规风控要求。如果营业部未对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岗进行分离,或者未对套印公章的重要空白合同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登记、作废控制,就可能给营业部带来潜在的风险。上述券商人士称,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一家合规经营、透明收费的营业部是非常重要的。”一家北京券商营业部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营业部的实际营业场所与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的营业场所不符,或者未公示默认佣金率及最低收费标准,或者未遵循合规风控要求,就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截至今年上半年,中银证券拥有14家分公司、101家证券营业部。根据天眼查,中银证券丹东三经街证券营业部原为中银证券丹东锦山大街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17年,位于辽宁省丹东市,负责人为王子峰,营业部2023年上半年完成迁址。此外,根据年报所写的社保信息,营业部正式员工或仅有3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河北证监局在对中银证券另一家营业部进行检查时同样发现了岗位未分离的情况。根据相应罚单,河北证监局称,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存在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做到与业务岗位相分离。此外,罚单还显示营业部三个问题:
一、对员工自2016年开始在秦皇岛地区展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规开展业务,且造成客户损失。
二、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
三、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不难发现,券商网点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营业部员工多,管理难度大。整体来看,合规防范依然是券商在分支机构管理时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券商机构在经纪业务领域的违规行为依然频现,包括新媒体、直播等新业态的违规,还有无证上岗、员工任职期间代买金融产品、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等营销展业不规范行为。尤其是无证上岗,年内至少有16家券商出现这类违规,收到29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