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陈程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北京监管局
京银保监复〔2023〕230号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陈程拟任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新际财司〔2023〕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陈程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公司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报告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