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与吉利汽车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 加快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力帆科技1月15日晚间公告,为进一步约定控股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等事项,规范对睿蓝科技的管理,加快推动公司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产品在乘用车市场份额的提升,公司拟与睿蓝科技及其少数股东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共同签订股东协议。据悉,吉润汽车系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2021年12月,公司与吉利汽车就共同投资成立睿蓝科技事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1月成立合资公司睿蓝汽车。2023年6月,公司与吉润汽车签署《增资协议》,共同对睿蓝科技增资,增资总额为8.5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原50%增加至55%,吉润汽车持股比例则由原50%下降至45%。截至2023年9月30日,睿蓝科技总资产68.57亿元,净资产10.87亿元;2022年和2023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39亿元和21.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58.84万元和-3.94亿元。
根据协议,公司与吉润汽车将致力于通过睿蓝科技,以共同推动力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为支点,重点布局整车(包括但不限于换电车型)的研发、销售和运营等领域,推动产品在乘用车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此外,睿蓝科技的经营范围中将新增“蓄电池租赁”。
力帆科技还同时公告,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均将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将开展相应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周宗成先生、胡景兵先生、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王梦麟女士、周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翔女士、任晓常先生、窦军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川先生、彭家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任期均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