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混业经营政策尚未出台,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需要分别设立
金融界11月21日消息,光大证券在互动平台表示,由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仍实行商业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格局,混业经营政策尚未出台,因此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需要分别设立,按照《证券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金融界11月21日消息,光大证券在互动平台表示,由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仍实行商业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格局,混业经营政策尚未出台,因此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需要分别设立,按照《证券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