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贵阳观山湖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贵金复〔2023〕39号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关于贵阳观山湖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光银贵字〔2023〕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
二、你行应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换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名称变更法定手续。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支行变更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3年9月26日